会议开始,陈西北院长指出“推进医保基金安全,人人有责”,要求全院职工认真学习《实施细则》,提高法律意识,依法规范医疗执业行为,准确把握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政策要求和医保政策法规,合理控制医疗费用,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。
会议上,医保办负责人李和云对《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重点讲解了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政策背景、适用范围与对象、职责分工与协同监管、登记备案及计分规则、工作要求;强调了“医保支付资格”与执业资格的区别,让全院医护人员认识到“医保支付资格”未取得或备案状态异常时,相关服务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后果;详细解读了“驾照式记分”规则和责任认定与修复途径;并通过具体违规案例分析,深度剖析了医保行为规范与风险防控、易违规风险点以及医保相关政策在临床中的具体运用等内容,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医保最新政策及规范,强化执业管理,提升执业行为的合规性。

培训结束,陈玉锦副院长要求全院各科室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《实施细则》,进一步规范医保行为,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医保日常自查制度,每月抽查病历、处方及结算记录,发现问题即时整改;再次强调,所有医务人员手握处方“一支笔”,处于医保基金使用链条的关键环节,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力量,要求所有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继续秉承“以病人为中心,以质量为核心,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”的服务宗旨,坚持“合理住院、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收费”的五合理原则,严格遵循并执行医保政策,保证优良的医疗护理质量,继续坚决杜绝“诱导住院、虚假住院、无指征住院、串换诊疗项目、串换药品、违规开具大处方套取医保基金、分解收费、分解住院”等欺诈骗保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。

通过本次培训学习,全院职工进一步树牢了“推进医保基金安全,人人有责”意识,切实将政策要求转化为规范执业的具体行动。医院将以《实施细则》为指引,严格落实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具体实施工作,把医保的各项规定要求,贯穿到日常诊疗工作中,持续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,保障患者的医保权益,合理合规地为患者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。